黃岡遺愛湖學校信息公開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突出重點,講求實效,注重規(guī)范,以學校網(wǎng)上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為抓手,進一步推進我校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二、信息公開領導小組:
組 長:嚴宏志
副組長:周文娟 張海
組 員:楊愛君 張佳玲 曾杜娟 張明崢 蔡東平 葉陽
三、主要任務:
1、建立“信息公開”網(wǎng)上專欄:
在學校門戶網(wǎng)站建立“信息公開”專欄,并根據(jù)規(guī)范要求更新、充實有關內容。
2、定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市教育局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要求公開相關辦學信息。
四、工作制度:
(一)責任制度
1、實行領導責任制。校長對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對其職責范圍內的處室信息公開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處室主要負責人是本處室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直接責任。
2、學校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定期研究確定各個時期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重點,交流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經(jīng)驗,解決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
3、各處室對外公開內容經(jīng)本處室初審后,報校辦公室和校長復審后公開。
4、各處室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報送需公開的內容,負責人要把好信息公開內容的初審關。
5、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堅持做到內容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全面性,確保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
(二)審議制度
1、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辦公室)負責對學校信息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和實效性的審核把關,確保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質量。
2、辦公室切實負起審核把關責任,督促有關處(室)及時報送學校信息公開信息。
3、審議堅持公開內容產生過程要公正、合理;公開事項決策過程要民主、科學;公開的結果要真實、可信。
4、學校重大事項或難以把握的重大問題,必須經(jīng)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或黨支部大會研究審定,方可實施公開。
5、審議一次并做好審議記錄,收集審議情況、存檔備查。
(三)信息同步更新制度
1、要認真做好信息的上網(wǎng)和更新維護工作。主動公開信息在文件產生的第一時間上網(wǎng),特殊情況的,最遲不超過30天。
2、網(wǎng)上公開的信息,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政務公開、機構職責等,其它信息網(wǎng)上留存的期限為1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要及時撤下。
(四)第三方意見征詢制度
1、要求提供的學校信息屬于本規(guī)定可能影響第三方權益的,除第三方已經(jīng)書面向政府機關承諾同意公開的外,應當書面征詢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內未作答復的,視作不同意提供。
2、要求提供的學校信息屬于本規(guī)定需要征求其它行政機關意見的,行政機關在要求的期限內未作答復的,視作不同意。
(五)備案制度
1、各處室負責人應及時將學校信息公開內容材料進行備案。
2、各處室負責人應及時將新的學校信息公開內容經(jīng)分管領導或審議小組審核后,進行備案,并及時對外公開。
3、各處室負責人要定期對備案材料進行整理,按期送檔案室歸檔。
4、建立健全學校信息公開工作檔案,指定專人保管。
(六)反饋制度
1、適時采取上門咨詢、問卷調查和座談會等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人士對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和評議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
2、各處室負責人要定期進行信息反饋,及時反映開展學校信息公開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3、監(jiān)察機關要認真受理效能投訴,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結和反饋。
4、設立“學校信息公開”公開投訴電話,電話: 0713-8695128,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七)考核制度
1、學校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每年對負責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開展該項工作的情況進行考核;
2、上述人員在年終總結中必須對所承擔的學校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總結;
3、學校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根據(jù)處室和具體工作人員開展的學校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八)責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依據(jù)相關法律給相關人員予警告或行政處分:
1、工作人員違反 《信息公開條例》,不履行應盡義務的;
2、不按規(guī)定向申請人提供應該提供的信息的;
3、違反規(guī)定收費的;
4、未履行告知義務導致第三方合法權益受損害的;
5、違反保密審查規(guī)定,未經(jīng)審核,公開保密信息的。